question-icon 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是否可以分钱?

我们村的集体土地被征用了,村里说要分配补偿款,但有人说不是所有村民都能分钱。我就想弄清楚,像我这种有本村户口、一直生活在这里的村民,到底有没有权利参与补偿款的分配呢?
展开 view-more
  • #土地征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情况下,村民是否可以分钱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一般来说,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村民不能分钱。对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通常要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如果经过合法的程序,确定了分配方案,符合条件的村民是可以参与分钱的。这里的符合条件,一般包括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判断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通常会考虑户籍、是否在本村生产生活、是否以本集体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等因素。 例如,具有本村户籍,长期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并且依赖集体土地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村民,通常会被认定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有权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而对于一些空挂户,即只有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不依赖集体土地生活的人员,是否能参与分配,要根据具体的分配方案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此外,安置补助费是专款专用,谁负责安置就支付给谁。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直接归其所有者。所以,村民能否在集体土地被征用时分钱,要依据法律规定、集体的分配方案以及自身是否符合分配条件等来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