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被公司辞退,公司应该赔偿多少?
我朋友怀孕后被公司辞退了,她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公司具体该赔偿多少。她在公司工作了好几年了,想知道像她这种情况公司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展开


在一般情况下,怀孕女职工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的计算标准和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首先,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在公司工作了3年,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工作了8个月,此时也按照一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4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孕期女职工存在某些特定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