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怀孕期间被辞退该怎么获得赔偿?
我闺蜜怀孕了,结果却被公司辞退了,她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能不能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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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期间被辞退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孕期女职工,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一位孕妇在公司工作了3年,她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 15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但是,如果孕期女职工存在某些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此外,员工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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