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令下达后才能探视吗?

我有个朋友在相关事务中涉及到探视问题,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等执行令下达之后才能进行探视。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想问问是不是有这样的要求,不等到执行令下达就不能探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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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事务中,探视权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权益问题,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执行令下达后才能探视。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探视权的概念。探视权,也被称为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够与父母双方保持良好的情感交流和联系,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就探视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了一致协议,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探视,而无需等待执行令。例如,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父亲每周六上午可以探视孩子,那么父亲在这个时间段去探视孩子是合理合法的,不需要额外的执行令。 然而,当双方就探视权问题产生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一方不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需要执行令来保障探视权的实现。比如,法院判决母亲每月第一个周末可以探视孩子,但父亲拒绝配合,母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就需要等待执行令下达后,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实现探视。 除了子女探视权外,在其他涉及探视的场景中,如在监狱探视服刑人员等,也有不同的规定。通常,监狱会有自己的探视制度和规定,一般情况下,服刑人员的亲属和监护人可以按照监狱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探视,不一定需要执行令。但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服刑人员违反规定被限制探视等,可能需要相关的法律文书或指令来恢复或调整探视安排。 综上所述,执行令下达后才能探视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是否需要执行令,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场景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在涉及探视权纠纷时,当事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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