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做公路后剩下的土地归谁?
政府为了修公路征收了我们村的地,但是实际修路用的地比征收的少,还剩下了一部分。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这剩下的土地该归谁,是归集体还是归政府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剩下的土地到底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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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当涉及征收土地做公路后剩下土地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征收的概念。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对于征收土地做公路后剩下土地的归属,如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范围是明确划定的,且征收程序合法合规,那么一旦完成征收手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就从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即使公路建设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小于征收面积,剩下的土地依然属于国家所有。这是因为征收行为已经使土地的权属发生了改变。 不过,如果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征收范围划定不准确,或者征收协议中有关于剩余土地处理的特殊约定等,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但一般情况下,只要是经过合法征收程序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国家,后续如何使用和管理,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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