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护理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生活上需要人照顾。想了解一下受工伤后的护理赔偿问题,比如赔偿是怎么计算的,由谁来支付这笔赔偿费用,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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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后护理赔偿要分不同阶段来看。 首先是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如果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那就按照护理费单据上写的金额来确定赔偿;要是没有专门护工,也可以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比如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是5000元,停工留薪期是3个月,那护理费就是5000×3 = 15000元 。这一阶段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里要依据护理依赖程度来确定具体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如果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赔偿;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赔偿;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赔偿 。比如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若职工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获得的护理费就是6000×40% = 2400元。 总之,工伤护理赔偿有明确规定和标准,要按照法律规定保障自身权益。相关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统筹地区:一般是指以地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在计算一些工伤赔偿标准时,会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作为基数 。护理依赖程度:通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5项来确定,以此划分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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