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探望权是否能带孩子出去?

我离婚后有孩子的探望权,每次去看孩子就是在孩子家里待一会儿。我想着能不能带孩子出去逛逛、吃个饭啥的,但又怕对方不同意或者不合法。所以想问问,有探望权的话,到底能不能带孩子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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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行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有探望权的一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带孩子出去的。探望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看望子女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对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首先提倡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或者后续协商中,明确约定了可以带孩子出去一段时间,比如出去游玩、小住等,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就可以按照约定带孩子出去。 然而,如果双方没有就带孩子出去达成一致,这时候就可能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有探望权的一方不能擅自将孩子带走。因为虽然法律赋予了探望权,但也要保障直接抚养方的监护权和孩子的正常生活秩序。如果直接抚养方认为带孩子出去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同意带孩子出去,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意愿、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允许带孩子出去以及带出去的时间、频率等。 总之,有探望权的一方带孩子出去并非绝对不可以,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正常生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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