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花35万给情人买房,妻子能追回吗?
我老公瞒着我花了35万给情人买了套房子,我知道后特别生气。我想把这钱要回来,毕竟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我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追回这笔钱,所以想咨询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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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妻子通常是能够追回丈夫花给情人买房的35万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与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是平等协商的。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35万花给情人买房,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丈夫的这种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它是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丈夫给情人买房的行为,破坏了婚姻关系中的忠诚义务和社会道德风尚。 从法律层面讲,这种违背公序良俗且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丈夫给情人买房的赠与行为从一开始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既然赠与行为无效,那么妻子就有权要求情人返还这35万。妻子可以通过与情人协商的方式要求返还,如果协商不成,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妻子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购房的资金来源证明、丈夫与情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等,以证明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丈夫的赠与行为未经自己同意。 综上所述,妻子有权追回丈夫花给情人买房的35万。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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