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长年无业游民无收入且夜不归宿,离婚时女方的积蓄可以平分吗?
我和男方结婚多年,他一直是无业游民,没有收入,还经常夜不归宿。现在我想离婚,我自己这些年工作有一些积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他有没有权利平分我的积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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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离婚时女方积蓄是否可以平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如果女方的积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工作等合法途径获得的,那么这些积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男方长年无业且夜不归宿,只要这些积蓄是在婚姻期间积累的,在离婚时一般是可以进行平分的。不过,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这些积蓄是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她一方所有等符合个人财产条件的情况,那么男方就无权要求平分。 此外,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这种男方长年无业游民、无收入且夜不归宿的情况下,女方有可能被认定为无过错方,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倾向于女方,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的分割比例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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