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离婚后妻子可以分吗?
我和丈夫结婚多年,现在打算离婚。家里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 ,离婚后我有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子,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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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房产证上只有丈夫名字,离婚后妻子是否可以分割该房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多种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种情况,如果该房屋是丈夫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且仅登记在丈夫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一般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举个例子,丈夫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还是丈夫的。
第二种情况,若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当然也属于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一起赚钱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只写了丈夫的名字,但离婚时妻子是可以要求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