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和当事人协商好了是否可以撤案?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撞了别人的车,当时因为害怕就逃逸了。后来和对方联系上,双方协商好了赔偿事宜,对方也愿意和解。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去交警那可以撤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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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即使和当事人协商好了,通常也是不可以随意撤案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也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也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一旦涉及肇事逃逸,就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了,而是上升到了行政甚至刑事层面的问题。和当事人协商好赔偿等事宜,只能解决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比如赔偿受害人的车辆损失、医疗费用等,这可以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但并不能撤销行政或刑事方面的案件。因为交警部门和司法机关追究肇事逃逸者的责任,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所以,即使和当事人协商好了,交警部门依然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达到了立案标准,还是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罚,不会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和解而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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