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和丈夫结婚几年了,最近感觉实在过不下去了,感情破裂了。我想结束这段婚姻,可他不太愿意。我就想问问,我作为女方,能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呢?要是可以的话,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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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所以女方当然有权提出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来说,有这些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女方符合这些起诉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大致流程如下:首先要写民事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接着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时要递交民事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前准备、调解、开庭审理等阶段;最后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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