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致残的赔偿金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吗?
我因工伤致残获得了一笔赔偿金,现在和配偶感情不和准备离婚,配偶提出要分割这笔工伤赔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在离婚时是否要进行分割,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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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致残赔偿金。工伤致残赔偿金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其伤残程度,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偿费用。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补偿工伤职工因身体受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医疗费用以及未来生活可能面临的困难等。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法律条文的规定来看,因工伤致残获得的赔偿金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受伤者本人身体和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补偿。它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般共同财产不同,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劳动或者经营等行为而取得的。 从立法目的角度分析,法律将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规定为个人财产,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来恢复身体、维持生活。如果将工伤致残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能会使受伤者在离婚后失去必要的经济保障,这显然违背了法律保护受害者的初衷。 所以,因工伤致残获得的赔偿金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它属于受到工伤伤害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使其能够用这笔赔偿金更好地应对因工伤带来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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