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可以自行提出申请吗?


在工作中,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是可以自行提出申请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不是能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就意味着,如果单位在规定的30天内没有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之内,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小李自己就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去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所以,当单位不履行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时,职工完全可以依靠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行提出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