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如何申请?
我在南京工作时受了伤,不清楚该怎么申请工伤。想知道申请工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以便顺利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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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南京工伤认定,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向相应的部门提出申请。 首先是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接着是申请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南京,一般就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然后是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最后是审核与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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