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洛阳申请工伤认定,不同主体(单位或个人)申请时所需材料略有不同,但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相关材料,包含洛阳市工伤事故快报表、洛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共3页)。这是用来记录工伤相关基本情况的表格,方便认定部门了解事故概况 。 其次是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例如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表(需工商部门盖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区属单位由区社保中心出具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或生效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及送达回证等。若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解决 。这部分材料很关键,只有确认了劳动关系,才能进一步认定工伤 。 然后是医疗诊断证明材料,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与伤情有关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首诊医院的住院(门诊)病历或住院记录复印件。这些能证明受伤职工的受伤情况和病情。 此外,用人单位申请时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包含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需参与调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伤事故申报公示情况报告;2人以上有效的证人证言(制式表格)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职工事故发生日上班证据(如考勤表、打卡记录、排班表等)。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提交上述除工伤事故快报表、参保证明、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申报公示情况报告以外的相关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总之,准备齐全准确的材料,有助于工伤认定申请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