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还能追财产吗

我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偶然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好像偷偷转移了一笔夫妻共同存款。我心里很不舒服,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把这笔财产追回来呢?另外,如果是离婚协议里漏分了财产,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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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财产的。 首先,如果是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过法院审理,如果查证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法院会支持撤销该协议的请求。通俗来讲,就是比如一方在签财产分割协议时,是被另一方威胁才签的不平等协议,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改变这个协议。 其次,如果一方在离婚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卖了,钱也藏起来,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就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财产。 另外,如果离婚时有财产没有进行分割,一方发现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分割。 不过要注意,追讨夫妻财产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超过这个时效可能就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了。所以,如果发现存在上述情况,要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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