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到失业金吗?

我和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没有工作,生活有些困难。听说符合条件能领失业金,我不太清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否满足条件,想知道能不能拿到失业金,该怎么判断和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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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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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拿到失业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它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以,判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领取失业金,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 通常情况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的。这种情形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等,都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就类似被用人单位辞退这种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同时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及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两个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另一种情形是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这种情况就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因为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想要结束这份工作,并非被动失去工作,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失业人员需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时一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在经过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了。总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拿到失业金要根据具体的协商情形,对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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