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不想再续签,就想直接离职。但又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劳动合同到期后直接走人,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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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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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到期时,是否可以直接走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就结束了。 不过,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表示要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也不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离开。但在离开之前,最好按照公司的正常离职流程办理手续,比如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劳动者在结束工作时,将自己手中的工作任务、相关资料、物品等移交给接手的人员。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依据。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作交接的具体内容和流程,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劳动者没有进行工作交接,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反过来,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合同,并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此时可以选择不续签并在完成工作交接后离开。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异议,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后能不能直接走人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合理流程,以保障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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