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超过一年还能反悔吗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都一年多了,现在觉得当时协议里财产分割对我不太公平。想问下,都过去这么久了,我还能不能反悔重新处理财产分割这些事啊?
展开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超过一年是否可以反悔,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一致约定。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就生效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该解释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如果是针对财产分割问题想反悔,超过一年但在三年内,并且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同意不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这种情况就属于受胁迫签订协议。但要是无法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驳回反悔的请求。 要是涉及到离婚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这部分内容,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这是无法反悔的。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是基于行政登记行为,登记完成后,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就发生了变化,不存在反悔一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