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用什么方式撤销?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现在我发现协议里财产分割对我很不公平,是当时我没考虑周全签的。我想知道能通过什么方式撤销这个离婚协议,要走什么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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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撤销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但又与一般民事合同有所不同,因为它还涉及到人身关系的解除。 关于撤销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您要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关键在于您要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欺诈是指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这一部分,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这是无法撤销的。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是基于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经过法定程序完成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您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需求,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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