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16岁的女孩和14岁的男孩都能判给男方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有个16岁的女儿和14岁的儿子。我是男方,特别希望两个孩子都能跟我生活。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有可能实现吗?主要想了解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针对我家孩子年龄情况会怎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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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16岁的女孩和14岁的男孩并非绝对不能都判给男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您家16岁的女孩和14岁的男孩,都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如果两个孩子都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男方生活,这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此外,法院还会综合判断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比如,男方的经济状况是否稳定,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男方的教育理念、生活习惯等是否对孩子有益;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与父母双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感情状况等。如果男方能证明自己在这些方面具有优势,对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是有利的。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从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学习环境、未来发展等多方面综合考量,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抚养安排。 尊重子女真实意愿:当孩子满八周岁后,他们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并考虑他们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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