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能否申报工伤?
我在工作中是劳务关系,最近不小心受伤了,很担心后续的赔偿和保障问题。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申报工伤,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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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务关系不能申报工伤,原因及相关分析如下: 首先,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获取报酬。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其次,从法律条文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由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无法依据该条例申报工伤。 不过,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可以要求用工一方赔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法律认定和保障上有所不同,劳务关系中的受伤情况通常按照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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