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男方父母有权向女方追要以前的抚养费吗
我和男方离婚了,孩子由男方抚养。最近男方父母找我要之前孩子的抚养费,说他们照顾孩子花了不少钱。我有点懵,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男方父母有权向我追要以前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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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双方离婚后男方父母没有权利向女方追要以前的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所对应的费用。在法律规定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指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里的主体是父母双方,也就是说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于孩子的父母,而不是男方父母。男方父母并非孩子的法定抚养人,所以他们没有权利向女方追要抚养费。 即使父母离婚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改变,抚养孩子的责任依然在父母身上。如果孩子确实需要更多的抚养费,比如因为孩子生病、上学费用增加等必要情况,那么是孩子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而不是男方父母来主张。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法定抚养人:法律明确规定对被抚养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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