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动就不能申请失业补助金吗?
我所在的单位给我调动了岗位,我不太满意这个调动,就打算离职。听人说单位调动的话不能申请失业补助金,我有点疑惑,想问问是不是单位调动就真的不能申请失业补助金了,这是为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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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失业补助金,它是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收入中断,生活可能面临困难,失业补助金就是为了缓解这种困难而发放的。 关于单位调动是否能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分情况来看。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面关键在于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如果单位调动岗位是不合理的,比如大幅度降低工资、调整到不适合自身能力和专业的岗位等,导致员工不得不离职,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此种情况下,若同时满足其他领取条件,是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因为这本质上是单位的不合理调动行为迫使员工失去了原本稳定的就业状态。 但如果单位的调动是合理的,比如因工作需要进行的正常岗位调整,且没有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主动因为不接受调动而离职,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因为员工是基于自身主观意愿放弃了现有的工作机会,并非是被动失去工作。 所以,单位调动不一定就不能申请失业补助金,要结合调动的合理性以及员工离职的原因等多方面因素,看是否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关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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