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否可以补缴?
我所在的公司之前没给我交工伤保险,现在我不幸工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伤赔偿能不能补缴。补缴后相关费用怎么承担,会不会影响我应得的赔偿,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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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 首先,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当员工遭受工伤事件时,如果雇主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之后企业是可以补充缴纳这部分未能按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以及滞纳金的。 其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补缴后,新的工伤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与该企业共同承担,遭遇工伤的员工仍旧有权享有相当于其他员工同样的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补交,社会保险部门的行政单位将对单位进行滞纳金的处罚;如果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补交,社会保险部门按照正常的核算顺序进行核算然后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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