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且对方全责时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当发生车撞人且对方全责的情况时,理赔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是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这是因为及时报案能让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固定事故现场和证据,也符合保险合同的要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报警后,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也会安排人员了解情况。
接着是医疗救治与费用垫付。伤者要尽快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是后续理赔的重要依据。如果对方有购买保险,通常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一定的医疗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然后是定损与核赔。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会对车辆损失和伤者的情况进行定损。定损完成后,伤者或车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所需的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收入证明等。保险公司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交强险在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且对方购买了商业三者险,超出部分将由 商业三者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最后是赔偿协商与履行。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与伤者或车主协商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赔偿款支付给伤者或车主。如果协商不成,伤者或车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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