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但理赔金额很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遭遇了车祸,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可现在对方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特别少,根本不够弥补我的损失。我不清楚这是不是正常的,也不知道该怎么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到底该采取哪些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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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车祸对方全责但理赔很少的情况,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依据保险条款中设定的最高限额来进行的。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存在异议,你有权继续和肇事方沟通协商。因为即便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赔偿,剩余部分仍可能需要肇事方自行承担。 其次,若与肇事方私下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且对方拒绝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你可以收集相关材料,将肇事司机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院。在此之前,你可能需要先行垫付诉讼费,后续可向法院申请让被告方承担该费用。 法律依据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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