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住院受伤方负主要责任该如何处理?


在车祸中,如果受伤方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处理流程和责任承担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等,对事故各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并划分责任比例。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在本次情况中,受伤方承担主要责任,意味着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过错相对较大,但并不代表对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受伤方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财产损失等。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情况下)。 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于受伤方承担主要责任,通常双方会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比如,如果划分的责任比例是受伤方承担70%,对方承担30%,那么超出交强险的费用,受伤方自己要承担70%,对方承担30%。这里的费用不仅包括医疗费用,还可能涉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的损失。 受伤方自己的车辆如果有商业保险,如车损险等,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要注意,商业保险的理赔可能会受到保险条款的限制和免赔额等因素的影响。 在处理过程中,受伤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赔偿协商和可能的诉讼都非常重要。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