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车祸赔偿中,误工费是很重要的一项赔偿内容。误工费,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误工费的赔偿进一步作出了规定。 误工费的计算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您每月工资是8000元,因为车祸请假3个月,这3个月单位扣发了您的工资,那么您的误工费就是8000×3 = 240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您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像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来证明您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次,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是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举个例子,您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收入是12万元,平均每月就是1万元。因车祸误工2个月,误工费就是1×2 = 2万元。此时,您需要提供过去三年的收入凭证,如纳税记录、业务合同等。 最后,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您从事的是建筑行业,法院所在地建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每月6000元,您误工了1.5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6000×1.5 = 9000元。 误工时间的确定也是关键。一般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从受伤不能工作那天开始,一直到定残的前一天,这段时间都可以算误工时间。 总之,在车祸赔偿中计算误工费,要综合考虑收入情况和误工时间,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