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汽车跟电瓶车相撞后,是否需要给医药费?

最近遇到一起汽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事故,伤者急需治疗费用,但双方对于谁该承担医药费存在争议。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医药费,以及确定承担方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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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汽车跟电瓶车相撞后是否需要给医药费,需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 现行法规并未明确界定此类事故医疗费用的责任归属。如果事故中一方存在过失,那么有过失的一方需要向无过失的另一方支付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包含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可能产生的精神损害费等。 在确定医药费具体数额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若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关于医药费的垫付问题,一般情况下,可由肇事汽车一方先垫付,也可由伤者自行垫付后再向肇事方追偿,具体需根据事故责任和双方协商确定。无论谁先支付,都应保留医疗收据和诊断证明,以备后续手续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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