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案为何还显示被执行?


已结案却仍显示被执行,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很可能是系统更新存在延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的信息数据由执行法院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在案件实际已经结案,但相关信息还未来得及同步到查询平台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信息数据必须与案卷记载一致。所以,若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凭执行完毕的手续,及时联系执行法院,要求法院把结案信息录入执行管理系统,以更新相关显示 。 其次,还有一种情况,即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查询显示已结案,这意味着当事人从法律层面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的法定义务,但如果受害方并没有拿到赔偿款,也会对当事人产生困扰。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只要法院执行完毕了就算结案。此时,受害方可以去申请执行的法院查询赔偿款的去向及法院执行局的支付时间。 另外,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等多种情况。所以,如果符合上述规定情形,而信息未及时删除,也是导致显示异常的原因之一。 如果遇到已结案却仍显示被执行的情况,您可以先与执行法院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执行完毕的手续等证明材料,要求法院核实并更新系统信息;若沟通后问题仍未解决,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执行管理系统:是法院用于管理执行案件信息的系统,执行过程中的各类信息都会录入其中,以便查询和管理。 执行和解协议: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平等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并终结执行程序的一种法律行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发现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