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后又被公安机关通知做笔录是怎么回事?
我的案子之前已经移送了,本来以为没我什么事了,结果最近又收到公安机关通知让我去做笔录。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个情况,是案件有了新进展,还是之前的笔录有问题呀?我有点担心,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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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案件移送后又被公安机关通知做笔录,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况。
首先,从侦查工作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案件移送后,公安机关可能在后续侦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线索或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比如,之前的证人又提供了新的情况,或者找到了新的相关证人,而你作为案件的相关人员,可能掌握着与这些新线索有关的信息,所以通知你去做笔录,以便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
其次,从证据完善的方面来说。移送案件时所提交的证据可能存在一些不够清晰或者完整的地方。依据相关法律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公安机关为了确保案件证据的质量,需要对你进行再次询问来补充或完善证据。例如,之前的笔录中某些关键事实表述模糊,或者存在前后矛盾之处,公安机关需要再次询问你来澄清这些问题,使证据更加确凿可靠。
再者,从案件审查的角度分析。当案件移送后,接收单位在审查过程中可能提出了一些疑问或要求补充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在补充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可能会再次通知你做笔录,以满足审查机关对案件证据和事实的要求。
最后,从程序规范的角度来讲。公安机关有严格的办案程序,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和笔录来支撑。通知你再次做笔录可能是为了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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