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到法院就意味着在审理了吗?
我有个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 ,之前一直在其他部门处理,现在移交到法院了。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意味着法院马上就开始审理这个案子了,我需不需要做些什么准备?想了解下案件移交到法院和开始审理之间的关系。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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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案件移交到法院时,并不直接等同于案件正在审理。
在法律流程里,案件从其他机关(比如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移交到法院,这只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法院在接收案件后,会先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查看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等。例如,是否有完整的起诉书、相关证据是否随案移送等。只有当这些形式要件都符合要求时,法院才会正式受理案件。这一过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于案件受理条件的规定。
在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还会经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而不是立即进入审理阶段。以民事诉讼为例,法院受理后可能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确定举证期限,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等。在刑事诉讼中,法院也会做好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都是为正式的审理奠定基础。
只有当上述准备工作都完成后,法院才会按照法定程序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会根据不同的诉讼类型,遵循相应的庭审规则,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等进行调查和辩论,最终作出裁判。所以,案件移交到法院只是一个开端,并不代表案件已经进入实际的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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