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当中又被分为哪几大类?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条文。一般来说,保险条款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这几大类。 基本条款是保险合同不可或缺的部分,它规定了保险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核心内容。以人身保险为例,基本条款会明确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比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身故、伤残或者疾病等情况。同时,也会规定投保人的义务,如按时缴纳保险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这些内容通常都包含在基本条款之中。 附加条款则是对基本条款的补充和扩展。它是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和保险人的规定,额外增加的一些条款。附加条款可以为投保人提供更个性化的保险保障。例如,在车险中,除了基本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基本条款外,投保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附加条款。附加条款是对基本条款的细化和补充,它与基本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实际的保险合同中,附加条款一般会注明“本附加条款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等类似表述。 此外,从条款的性质上,保险条款还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法定条款是法律规定必须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的条款,这是为了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任意条款则是由保险合同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的条款,它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总之,了解保险条款的分类,有助于投保人更好地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