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在我国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在长沙,对于交警查处酒后驾车有着明确且严格的处罚标准,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关键概念,即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醉酒驾驶机动车,其性质更为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另外,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论是长沙还是其他地区,都坚决打击酒后驾车行为。广大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车,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