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要具备哪些特征?
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听说有破产债权这个说法。我不太清楚破产债权到底要具备什 么样的特征,也不知道公司哪些债权算破产债权。希望了解一下破产债权的特征,好对公司目前的债权情况有个判断。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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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是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在企业破产时具有重要地位,它有以下特征:
首先,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这意味着债权的产生时间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比如张三在企业申请破产前借给该企业一笔钱,那么这笔借款就可能构成破产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明确了债权成立时间的界限。
其次,破产债权是对人的请求权。它是债权人针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直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行使权利。例如,李四对破产企业享有货款债权,他只能要求企业偿还货款,而不能直接拿走企业的某一项设备来抵偿债权。
再者,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说,这种债权的内容主要是要求债务人以财产来进行清偿。像支付金钱、交付货物等都属于财产上的请求权。如果是要求债务人提供劳务等非财产性质的请求权,一般不属于破产债权。因为破产程序主要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清理和分配,以保障债权人的财产权益。
另外,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不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的债权,如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通常不能作为破产债权。只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公平的清偿。《企业破产法》对债权的申报、审查 和确认等程序都有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可强制执行的债权能够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处理。
最后,破产债权必须是依法申报并获得确认的债权。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且经过管理人的审查和债权人会议的核查等程序,债权得到确认后才能作为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这一规定确保了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债权人权益的公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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