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房子归属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准备起诉离婚,现在有一套房子,我们都想要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起诉离婚时房子到底会判给谁,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判的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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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时,房子归属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判决规则: 首先,要看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通常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购买方所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完成了产权登记,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就属于男方。 若房子是婚后购买,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决:一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抚养权归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二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住房需求等。如果一方没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难,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房子判给这一方,但这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若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起诉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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