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婚后房子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起诉离婚,婚后我们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会平分吗?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我很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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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婚后房子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关键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处理方式及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后房产的归属情况。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来说,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挣的钱、一起购置的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后房子,在离婚时,通常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可以是一方拿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也可以是把房子卖掉,双方分割卖房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比如如果孩子判给一方抚养,在房子分配上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抚养孩子的一方;照顾女方权益是考虑到在婚姻中女方可能在某些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房子分配时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 另外,如果婚后的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与双方的,那就视为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确实是为了子女利益而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通常会将该房屋认定为子女的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总之,起诉离婚时婚后房子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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