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分割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产,我们对分割有分歧。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法院对于离婚房产分割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是怎么进行判决的呢,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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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判决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法院通常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定。 首先,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归小张所有。 其次,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例来说,小李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若协商不成,房子可能归小李,但小李要对妻子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再者,若房产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婚后一起出资买了套房子,离婚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存在过错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合理分配。 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法院在判决离婚房产分割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公平合理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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