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子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有一套共同的房子,一直纠结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原则来判决,是平均分配还是会考虑一些其他因素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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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子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简单来说,如果没有特殊书面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通常也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两人一起出钱买的房子,就是共同房产。但要是夫妻之前有书面协议约定了房子产权比例,那就按约定来。 对于共同房子的判决方式,一般先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如果能达成协议,就按协议来处理,这尊重了双方的意愿。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常见的判决情况有以下几种: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会均等分割,可能一方拿房给另一方补偿相应房款,也可能把房子卖掉后平分卖房所得;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但婚后共同偿还房贷,房子可能判给婚前买房的一方,但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共同房产的结果。还有,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总之,法院在判决夫妻共同房子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可以因为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被分割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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