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在房子分配上有分歧,我想知道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规定分配方式的,是会平分,还是会考虑一些其他因素,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分配规则。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财产分配
  • #夫妻财产
  • #法律规定
  • #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对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分配方式如下: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房屋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双方平分售房款等,这种协议分配的方式是优先适用的。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有未成年子女且跟随一方生活,为了保障孩子稳定的居住环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或者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配房屋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权益。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对房屋按照各自父母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只属于该方所有的财产,像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一方由于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