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房是如何判决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在房产分割上有分歧。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出资比例不太一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房子的归属,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希望能了解详细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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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的判决需要区分多种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来执行。例如,双方商定将住房所有权归一方,并由其给予另一方适当且双方都能接受的经济补偿,未偿还的房屋抵押贷款则由取得住房的一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要由法院来判决。这时候,关键在于判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通常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房 等,判定会更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按照法律规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