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房子离婚后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有套共同的房子,对房子怎么分不太清楚。不知道法律上会怎么判定归属,是看谁出资多,还是有其他标准?想了解在各种情况下,比如婚前婚后购买、父母有无出资等,房子到底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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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关于双方房子的判决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先尊重双方意愿,让你们协商分割方案。要是协商不成,就会依法裁决。具体来说,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且同意竞价取得,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若只有一方想要房子,法院会找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会根据申请拍卖房屋,然后分割所得价款。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正常情况下归这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可以要求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补偿。要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法院会综合房产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双方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子女抚养等众多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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