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有的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判?

最近在和伴侣商量离婚的事情,我们有一套共同拥有的房子。现在对房子的分配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夫妻共有的房子在离婚时到底是怎么判的呢,是平分还是会考虑一些其他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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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共有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子的分配有书面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夫妻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按此约定执行,即便房本登记情况与约定不同,也是以约定为准。 要是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子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管房本上写的是一方还是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通常会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要是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产一般会判给付首付款的一方,但该方需要给伴侣补偿还贷的那部分以及房子升值的部分。另外,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后用自己的钱购买,但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同样当作共有财产处理。 此外,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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