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房子的事让我很头疼。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不知道在法律上到底该怎么分。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像我们这种情况,房产具体会按照什么规则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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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不同规定。比如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若其中一方独自购置房产,并且使用个人的财产支付房屋的首付款项,同时又通过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但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依然登记在最初支付首付款的那位家庭成员的名字之下,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这栋房产将被视为登记签署者的个人财产,不过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要是婚后由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需要根据双方父母所提供的资金比例来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另外还有公房的分割情况,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所以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对此有专门规定 ,比如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等多种情形。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竞价取得:就是双方都想要房子所有权,通过互相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增值部分:就是房屋在购买后到离婚时,因为市场等因素价值增加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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