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是怎么判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在房产分割上有分歧,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双方出资比例不太一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房产分割?是会平均分配,还是会参考出资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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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判决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会均等分割。但要是存在一方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房产时对其可以少分或不分。 其次,对于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像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然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协商或按原则分割。 最后,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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