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特点是什么?
我因为一些事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了,对这个不太了解,想知道刑事拘留到底有啥特点啊?它和其他的拘留措施有啥不一样呢?这些特点会对我后续的情况产生什么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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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首先,它具有紧急性。当出现法定的紧急情形,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情况时,就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这体现了在紧急状况下,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及时控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其次,临时性也是其重要特点。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处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较短,这和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的长期性有明显区别。 再者,对象特定。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只有针对这两类特定对象,才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最后,具有强制性。一旦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就会被剥夺,必须在规定的场所接受看管。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确保嫌疑人不会逃避侦查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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