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有哪些特征呢?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特征: 首先是客体特征。污染环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我们生活的环境需要国家通过一系列制度来维护和管理,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就是对这些制度的破坏。比如国家规定了企业废水排放的标准,如果企业违规排放废水,就是违反了国家的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这些法律旨在保障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平衡。 其次是客观特征。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指的是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严重污染环境”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例如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等。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然后是主体特征。污染环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无论是个人为了私利随意排放污染物,还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违规处理废物,只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后是主观特征。关于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但大多数学者认为该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企业在处理废物时,本应该预见到不按规定处理可能会污染环境,但由于疏忽没有采取正确措施,最终导致了环境污染,这种情况就符合过失的主观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