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写发票丢了该怎么办?

我不小心把一张手写发票弄丢了,这张发票还挺重要的,涉及到一些费用报销和后续的业务处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补救,会不会对我造成很大的损失,想问问法律上对于手写发票丢失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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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丢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手写发票丢失时,不必过于惊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所以,一旦发现手写发票丢失,要在发现的当天就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 接下来,如果是丢失的空白发票,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因此,丢失空白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若是丢失了已经开具的发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对于普通发票,虽然没有专门针对丢失普通发票处理的统一详细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可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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